桂利臻

一起吃饭吧

不知怎么说  就很感动

乱码:

韩剧《一起吃饭吧》AU


BGM


天气冷了,和喜欢的人一起去吃好吃的吧




郑在玹升为公司公关部某组组长的那天,他跪在地上擦了整晚的地板。




天气已经入秋了,与他一起共事好几年的同事提议去吃一顿热辣的火锅以表庆祝,热情得令他这个主人公都不免羞赧。他面对如潮的祝贺,在人前依旧笑得公式化,连嘴角上扬的弧度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妙,说出的却是拒绝的话。


“谢谢各位了,这一顿饭肯定是不会欠大家的。”郑在玹快速整理好桌面,把余下要看的文件塞进背包里,继而拱拱手表示歉意,“只是恰巧今天父母从外地赶过来,我还得赶紧回去陪陪他们,对不住啦。”




于是郑在玹就这样轻易脱身出来——事实上,家中根本没有什么等待着他的双亲,他不过是疲于应对餐桌上的推杯换盏,害怕下班后的自由被工作的气氛侵染。他宁愿独自在家干些无关紧要的事儿。




只开鞋柜和沙发旁的落地灯,郑在玹提着半桶水,从玄关处一路往宽敞的地方擦拭过来。水里掺着紫色的清洁液,散发出某种清新的植物香气,昏黄的灯光只能刚好照清楚房屋的轮廓,膝下的木质地板在朦胧中光泽温柔。


他想到他今天在经理面前承诺的:我能干得好,公关对于我来说会更加得心应手。不错,公关在他心中不过是八面玲珑四面来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肯拉下脸皮去干,一路摸爬滚打也拾起不少武器以加持,过去的业绩与顺遂让他颇有底气。




只是没人想得到,甚至郑在玹自己都拒绝承认的是:他宁愿在工作后独自擦拭地板,也不愿意到人群中去享受热闹。




郑在玹双膝跪地用力擦着地板上的顽渍,脑中的思绪却顺着他清理的轨迹掉落一地。他正放任自己做一个快乐散漫的拾荒者,骤然响起的门铃声叮叮咚咚,他险些把手中尼龙袋里踩得瘪瘪的一些塑料瓶撒出去。


他在站立起来的瞬间开始计算各种可能性,父母?不可能;邻居?他没有结识任何邻居,能打声招呼的都没有;朋友?更不可能了,这个城市里没有知道他确切住址的人,亲近的同事也只是知道他住在这个小区里。




不对,这是什么味道,这种气味,铁定是他最爱的角瓜鸡蛋馅儿饺子!


郑在玹根本无心去看门外那一张笑意盈盈的年轻男性面孔,瞪着眼抽吸着鼻子只顾着往来人手里拎着的塑料透明盒子上瞅,直到对方连连清了几下嗓子,郑在玹方才不好意思地把眼和脸一块儿抬平了好好与他对视。


只是这回,郑在玹开门时眼里还分明装着的不耐与疑惑已彻底没了影儿,取而代之的希冀与欣喜被昏暗的楼道声控灯照得一片水润。一张极精致的脸像被赋予了最具神采的一笔,明晃晃地生动起来。




真是有意思的人,冷脸时如同苍白硬朗的雕塑,有了生气后又有如孩童般的童稚点在眉间,而其中的关键只是几只美味的饺子。“你好,我今天刚刚搬进804,把东西收拾好之后想来认识认识今后的邻居。”提着饺子的男人打量着郑在玹,清淡的五官被愈盛的笑意装填得十分灵气,“只有一笼饺子作为见面礼,你不要嫌弃就好,以后还得请你拜托多关照一下我这个新住户。”


“对了,我叫金道英,如果不嫌冒昧,请问你的名字是?”




“郑在玹。”郑在玹回答得飞快,酒窝几乎拢不住他骤然喷发的亲切,“看样子我们俩应该是同龄人,不用这么客气,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都可以找我帮忙的。”


之后郑在玹弯下腰,双手伸平接过装着饺子的塑料盒子,迭声说了一连串的“谢谢”后迅速关上房门——这一串动作麻利连贯得有些失礼,好像是被什么敦促而急于抽身离开,受本职工作影响的缘故,他一向最重礼数,这回却也无心顾得周全了。




郑在玹喜爱吃东西,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他唯一的爱好,解压时需要吃,心情大好时需要吃,烦闷时更需要吃。比起口头和物质上的安慰,空荡的胃被食物一点一点填满的餍足才是他能真真切切抓得住的,饱满的胃抵住心脏,心也一并满足热和起来。




现实社会的所有都太飘渺而不可得了,只有食物是不会骗人的。在齿间被细细咀嚼,被舌头捏出全新的形状,混合着津液杂糅成圆圆的一团滚过食道,最后稳重准确地落入胃里,仿佛尘埃落定。郑在玹可以感受到那种声响和共鸣,和脑中神经输出情感的细微响动一起舞出一曲华尔兹。


在人前可以委曲求全把姿态放得极低,也可以在拮据时挣扎着强压下购物的欲望,独独在吃食上,只有在吃饭上,绝不可以委屈自己一丝一毫。




金道英显然是把刚刚把饺子蒸过就送了过来,馥郁的香气乘着开盖时逸散的热气冲入鼻腔,郑在玹用筷子夹起晶莹剔透的一块放在白色小圆盘里,小心翼翼地找准中轴线的位置将其一分为二。


没错,就是这个馅料,就是这种色泽,就是这种气味。饱满的里陷颤巍巍地掉落,被洁白细嫩的饺子皮儿衬着,端得更是一副色泽鲜美的模样。




角瓜鸡蛋饺子里的鸡蛋细碎,而入口味道又不混乱,显然是尚在鸡蛋液的状态时就被搅拌的非常均匀。角瓜丝白中透着翠绿,原本清淡的味道被鲜绿的葱段凸显出来,爽口又不至于寡淡。陷儿里头还混了嫩粉色的虾皮,在一片青翠里显得好不鲜艳,虾皮入味最好,花椒粉与盐遁入其中化为无形,入口味道却是丝丝入扣。




吃到最后,郑在玹念念不舍地吮吮筷子尖时才想起金道英亲切的笑脸,他全身心地扑在人家送的礼物上,倒是冷淡了送礼物的人,顿时觉得非常不好意思。这位叫金道英的邻居长得面善,送的礼也投他所好,让郑在玹难得生出了几分想主动亲近的欲望。


算了,还是算了。他旋即掐灭了心中这一点燃起的星火,贯穿他职场始末的就是“交朋友”这三个字,无论是虚情还是假意,捏出的姿态高傲还是谦卑,他为这三个字处心积虑地太多太久,已然感到非常厌倦。




在此时,在此刻,在能短暂脱离的这一段时间里,他宁愿独自埋首于食物里,也不愿主动朝人群迈出一步。




洗过澡后郑在玹在床上横躺下来,头抵着窗棂,暮夏与初秋的接驳之夜,时间如空中爬行的蜗牛,沉寂,迟缓,兀自流淌透明涎液。他像以往无数个夜晚那样,点进那个已经清空所有内容的微博,发送了一条短短的私信。




“今天吃到了非常好吃的饺子,好像获得了想要很久的快乐。”


“所以,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呢?”


把手机屏幕朝下放置在心口上,郑在玹仰面睡在月光里,冷色的月华仿佛是有温度的,微微地烘着他,令他一时间非常想要落泪。






之后的一个星期里,郑在玹都心心念念着那一顿金道英送来的饺子。他有刻意留心这位邻居,却发现根本摸不准他的作息,应该这样来说,如果不是之前他来打过招呼,郑在玹压根不会发觉804室已经住进了人。


没有开关门的声音,也没有从他屋子那边传过来的脚步声,也许也是郑在玹早出晚归的缘故,他也再见过这位邻居了。现下工作上的项目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只能勉勉强强保住吃饭的时间,每天收工回到家都已经是午夜,连归还盛饺子的盒子的时间都一直没有找好。




放假的周日下午,郑在玹拿着洗净晾干的盒子敲开了金道英家的房门。他想说的不少——先感谢,再问问这个饺子是否是他自己做的,如果是,就请教一下方法,如果不是,就问问是在哪购买的,能要到准确的地址最好。


他顺着打开的房门看进里屋的时候,感受到一阵强烈的恍惚,仿佛面对的不是一间普普通通的房屋,而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正是日光大盛的时间,屋里却是一片彻底的漆黑,那种黑暗仿佛具有侵蚀性,将所有陈设家具一并吞,连时间都被一分分凝结成了静物。


他回忆起一个星期来的古怪,一时间失了语。




“有什么事情吗?”金道英的神情依旧是亲切的,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异样。如此打量下来,也只有他的身形可以挑出来多说两句罢。他确实是有些太瘦了,支离的骨骼撑起一件空荡荡的T恤,郑在玹比他略高一点儿,低头时看见他后颈一块方方的骨头兀自凸起,像一只即将破蛹而出的蝴蝶。


“谢谢你,饺子真的很好吃。”郑在玹收起心思,抬手把盒子递到他面前,“是你自己做的吗?如果是的话,那就非常想要请教一下方法了,感觉凭我自己摸索是怎么都做不出这个味道来的哈哈。”




金道英笑着摇摇头,仿佛看穿了他的心一般顺着说了下去,“我没有这个厨艺啦,是我从我经常去的一家饺子店里买的,不过我可以把地址给你,是写给你呢还是……”


“不用不用,怪麻烦的。”郑在玹连忙摆摆手,“你直接说就好,我记得住的。”




“可是我现在也想不起来了,得翻翻手机。不如把你微信号告诉我,我用微信发给你。”


“好的。”金道英说得这么自然,素净的脸上神情无邪,狭长上挑的双眼如同水流潺潺的涧,郑在玹想惯常从观察中揣测出些什么来,此刻却无法捕捉到分毫言外之意。他是真挚的,容不得郑在玹有所保留,只能说好。




地址在郑在玹打好备注后就发送了过来,之后金道英的头像就静静躺在联系人列表里,再无响动。郑在玹为自己在他前产生的心思而羞赧,他自认阅人无数,兼有灵敏的第六感,甚少有看不破看不准的。而这次他却扎扎实实跌了一跤——金道英是真的只是想告诉他地址而已,哪有别的小九九在心里。


将近三十代,感情与情欲的显现往往让郑在玹觉得直白明显得幼稚。他长得好看,这些年来扑上来的男男女女早就数不清了,步骤无非是当面几句挑逗的话语,顺水推舟或旁敲侧击地询问联系方式,再问早午安,接下来的搭话全是为了往那个话题上靠了又靠。




郑在玹也不明白,年轻时候的自己是为什么频频看不穿这个。再精致的伪装轻轻一揭也就掉了个精光,并不值得自己绕了又绕。兴许是当时爱玩又气盛吧,自己潜意识里也是乐于接受的,他人为你拐弯抹角可不是一件倍儿有面子的事儿吗。


而现在没有这个心力了,他宁愿花这时间去试试网红食物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吃。




到了落叶纷飞的深秋时候,郑在玹的公司因为战略失误出现了史无前例的信用危机,他作为PR忙得鸡飞狗跳,偏偏请权威机构鉴定商品和联系纸媒电媒宣传澄清,这两项最大头的任务落在了他们组头上。一天恨不得掰出四十八个小时来用,半夜两点才睡下,清早六点就该起床洗漱,郑在玹有时真分不清这是上班还是上坟。


这天枉他精心准备,刚到报社门口就吃了闭门羹,家不能回,公司又更不想去,他在街上折返了几个来回,突然非常想吃角瓜鸡蛋馅儿饺子。




按着金道英发来的地址找过去,一条窄窄的街从头到尾走了好几次,每一个招牌都细细看过,还是没寻着要找的店。他拎着包站在十月底的秋风里,听着音像店里放得震天响的《秋天不回来》,感受到一种荒诞又寂寥的凄凉。


是真的挺惨的,他自己,伤心郁闷了饭也只能一个人吃,想吃的饭还找不到。




他再次点开那个微博迅速发了几条抱怨性的私信,之后抱着手机想了片刻,指尖滑到了与金道英的对话框上。




“不好意思打扰你一下,你给我发的这个地址确定是正确的吗,我在这条街上怎么也找不到店呢。”


“地址是没错,但上个周末我来的时候这家店已经倒闭了,是我不好意思,没有及时告诉你,让你白找一趟。”




“没事儿,我可以去吃其他的。”


“要不你来我在的店子吧,位置离饺子店不远,我正好在这里吃晚饭,你要不要过来和我一起?作为赔罪,这顿饭我请啦。”




“好的,你把地址发给我我马上过来。”


“这家是做黄焖鸡的,你吃的惯吗?”


“!!!我超喜欢吃黄焖鸡!!!不用担心!!!”




郑在玹也顾不得自己所谓人前准则了,喜得连打一串感叹号,挂着快咧到眼睛边儿上的嘴角拔腿就往金道英发来的地址那冲。登时风也不冷了,酸掉牙的抒情歌曲也不凄凉了,也不想骂这狗屁工作是如何如何泯灭人性了,他只想高歌一曲《好汉歌》。


有人请吃白饭,这白饭还是好吃的饭,正所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郑在玹真觉得即将占到大便宜的自己真是赤条条一位好汉。




郑在玹赶到时菜已经端上了桌,金道英好整以暇地坐在靠门第三桌的位置上,笑出一排洁白的上齿冲他指了指对面飘着热气的砂锅。


黄焖鸡是著名的鲁菜,味道讲究的是浓郁醇厚,少盐重油最好,这油不是不是什么调和油,而是酱油。设法去掉鸡肉的土腥味儿去掉后,将配料和鸡肉一块儿放入高压锅,倒入酱汁一起焖煮,待入味倒出即可。




郑在玹一推开店门,扑鼻而来的鲜热香气便让他神智一清——没错,就是这种“重重”的香味,正宗黄焖鸡的气味理应是仿佛有重量一般的沉甸甸,这正说明酱料调制得到了位,味全部入了鸡肉的纹理。


“尝尝,看我的推荐有没有错。”金道英看着郑在玹一脸掩饰不住的欣喜,把筷子递到他手边,对着他挤了挤眼。




砂锅里的鸡肉吸足了酱油而泛着淡黄色,一夹便显出细嫩的内里来。入嘴柔软又筋道,酱汁颗颗滚落在舌尖,够劲的咸香混着淡淡的辣味,犹如一颗美味的烟花在口腔里爆开绽放。


锅里配的素菜是香菇,捻起饱满的一片与鸡肉一并放入口中,清新的植物味道和重口的酱料味道互补长短,鲜而可口。


够盐,够咸,够美味。




“这家的酱料很正宗,用蚝油,老抽,生抽,加上料酒,再混一点点盐一起调和,你尝出来几种了?”金道英绞着十指看他大快朵颐的样子,好耐心的娓娓道来,“看样子我推荐对了,你看起来比我还要喜欢这里的黄焖鸡。”


这个人怎么会这么厉害的?他郑在玹平常以寻找各色美食店为乐,黄焖鸡更是吃了一家又一家,愣是没有一家比得上这家店一半的味道。“你真的好厉害,其实是美食家来的吧?”郑在玹抬起脸去看他,双眼里有非常纯真的敬佩,推倒重重城墙显露出鲜活直接的情绪。




“没有没有,只是很喜欢吃东西而已。”金道英再次感到一种惊喜,眼前这个人平素严严实实戴着面具看不出真情绪,滴水不漏的样子实在不像是容易结识的朋友,而真实的样子却意外的懵懂亲和,有点像一只瞪着水汪汪的大眼,对着主人摇晃尾巴要骨头啃的漂亮金毛。


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到了这个年纪,却寄情于吃饭,对食物有如此的尊敬和珍重,一定是一位有稚心的人。




“你最近工作是很忙吗?我每晚很晚才能听到你关门的声音。”金道英试探地问下去,“找好吃的也是为了释放压力吧。”


“是啊。”郑在玹承认得爽利,仿佛在饱餐后卸下了沉重的包袱,语气和神情俱是轻松,“每天都在想怎么把这个该死的工作给辞了。”




“我也是这么干的,心情不好压力大了就去吃饭,胃靠近心脏,吃饱了心才会满足嘛。”


“我真的非常,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郑在玹背靠座椅,一只手覆在肚子上,第一次对着金道英笑得真情实意。黑领带被扯得凌乱,白衬衫解开第一枚纽扣,流转的灯光涌动在他眼角旁细细的沟壑里,一瞬间显得年轻非常,仿佛还是气盛的少年郎。


金道英一时间有些失神,恍惚间感觉自己好像曾与他相识。




回家的林荫道被落叶铺了一层又一层,交谈的间隙被踩在水分流失干净的枯叶上而发出的清脆声音填得满满,郑在玹喜欢这次步行,一步一步都是踏实而有声响的,如同密集的鼓点在心房奏响,他从未感到如此脚踏实地过。


他们谈了很多很久。




郑在玹喜咸口,甜口别甜得齁也不错,不嫌盐重油重,没什么忌口也不挑拣,讨厌八角的味儿和苦瓜,他对苦瓜苛刻得很,怎么焯水和荤素菜怎么搭配都不成——人生已经够苦了,怎么饭菜也要搞得苦兮兮的来折磨自己?


金道英嗜甜,咸也行,就是别咸得太厉害,还有勾芡,勾芡是他的死穴,黏糊糊的菜他不怎么中意。没有特别讨厌的特定菜种,胃和口什么也不嫌。


两个人的口味倒是挺一致的,如果非要挑出什么相矛盾的地方来说,也只是金道英喜欢鸡胸肉而郑在玹爱吃鸡腿。走到小区门口时金道英打趣他俩,说还不是因为都太不挑食像饿老鬼一样什么都能塞,不然口味哪能这么相像。




电梯上行时金道英询问他:“要不,我们以后都一起搭伙吃晚饭吧。”他说得很慢,显然也是没有什么把握而语气犹疑,直到电梯提示已经到八楼时才尾音落定。




一起吃饭吧。


郑在玹看着徐徐打开的电梯门,一时间竟被这简简单单的五个字迷住了。一,起,吃,饭,吧,没有生僻字,字字都是生活里不能再熟悉的平凡字眼,却越咂摸越有滋味。




不是问号,是平铺直叙的句号,这不是询问,而是一个邀请。说明对方已经做好了决定,把一顿必需的饭,把一段只此一次的时间拱在手心与你共享,只等你点头应允。一起吃饭吧,他决定与你一起,决定在你将迟时等待,决定赋予你一份责任——不要失约。




郑在玹觉得喉咙有些干涩,开合自如的齿此时仿佛有千斤重,“可我会常常下班很迟,你等得了我吗?”


“没事儿啊,我赋闲在家也没什么可做的。”金道英语气轻松,“无业游民一个,只要有的吃,什么时候吃都无所谓。”




于是他们在将入冬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契约,在郑在玹眼里郑重有如在合同书上按下红手印。那天夜晚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无法入眠,于是再次脸朝窗外睡在月光里,像完成某种仪式般给那个微博发送私信。




“我今后要和一个人一起吃晚饭了,虽然说出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但我总觉得会对我很重要呢。”


“秋天快要过完了,你不要再痛了。”






十二月的天气已经非常寒冷,他们在跨年前吃遍了热乎乎的菜品。芝士火锅甘甜香浓,涮午餐肉是一绝;红烧江鱼酸甜可口,淋上酱汁的清甜鱼肉口感极富层次;串串香老汤汤底鲜美,荤素交替着怎样也吃不腻;大盘鸡鸡肉香辣土豆软糯,事先煮好的宽面吸饱了酱汁,入口滑溜又柔韧……


碰到郑在玹下班太晚,店铺都歇业的时候,金道英会在家煮一锅泡面,剪两根香肠开一罐肉罐头下去一起炖,煮沸盛好后招呼他过来吃。有时候金道英也懒,就叫半夜运送费翻倍的炸鸡外卖,鸡胸肉鸡腿各一盒。




郑在玹是在十二月底惊觉自己已很久没有点开那个黯淡的微博头像的,翻阅私信记录,上一条发送的时间显示为上个月月初。


自从和金道英一起吃晚饭以来,每天都有盼头,每天的奔跑也有了终点。哦,原来有人等待是一件这样的事情,像一柄滤网滤过令人烦闷苦恼的种种,只筛起温暖的洁白的揣在怀里,满心希冀的去赴一场约。




他不再需要倾吐感性了,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以一种隔绝的姿态。




金道英的家也因为他的常常到来而时常明亮——金道英后来才了解他原本是不喜光的,家里的窗帘挂了三四层,不拉得严严实实不能安心。墙上贴满了他全世界旅行的照片,冰岛,瑞典,挪威,渥太华,洛杉矶,墨西哥……横跨欧洲与北美洲,期间的时间跨度有两年之久。


相处愈久,他愈觉得金道英的灵魂是熟稔的,是与他契合的,他们绝不应只相识了短短数月。




金道英常说:“也许是我们相见恨晚吧。”


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不错,他正遇上了这一处水泽,从吃饭开始寸寸深入,这场相识一开始是柴米油盐酱醋,根扎的低却也牢固,最后结出饱满的果实来。




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时分,郑在玹上顶楼看烟花,难得想俗气一回,想有点仪式感地把过去的一岁给甩干净了,却不期然撞破了他人的秘密。


金道英在跳舞。




是非常妖娆的桑巴,炙热,性感,带着一种原始的野性气息,仿佛一张绷至濒临断裂的弓弩,又或是开到荼蘼的白色山茶。


他旁若无人的跳着男欢女爱的舞蹈,苍白的赤脚在地板上旋出一朵又一朵娇美的花。他只穿一件衬衫,扣两三粒纽扣,脚下的暗影如魔魅作势扑下,有一种冷色调的,近乎摧枯拉朽的狠厉。他跳得一点儿也不艳,反倒有一股子舍身的决绝。




金道英瞥到郑在玹时并没有显出任何惊慌,只是停下来伸展了几下身子,招招手示意郑在玹和他一起往前走。转身时的背影在夜风里显得清瘦落寞,郑在玹突然非常想要拥抱他。




他们并肩俯瞰整座城市,万家灯火灿若繁星,缓缓流动的车流如银河般粲然。今夜无星也无月,滔天的黑暗如蝙蝠出穴啮咬底下的光芒,而人间的强光正盛,又如沸腾的银液浇在一轮黑日上。




在荡然的光影中,金道英的脸庞显出一种难驯的野性,他身上骤然盛开的孤独在郑在玹眼前一览无余,郑在玹知道自己终于与真正的金道英相识。


“如果我现在要你和我在一起,你会怎么想我?”金道英的声音在耳畔轻得微不可闻。




“会庆幸你是真的珍惜我。”郑在玹说得缓慢,“谢谢你,不过不用了,和你相处的时间让我获得了很多,也许相互拥抱的不必一定都是孤独的人。”


“道英。”郑在玹看向他,浓黑睫毛下的眼眸如同一双飞跃瀑布的流星蛱蝶,“现在的我慢慢走出来了,希望你不要被困得太久。”




“别想那么多了,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和我一起去吃饭吧,把无言的,只能在午夜时分独自咀嚼消化的孤独放在饭菜里细细品尝。


我在饭桌这这头和你一起,和你一起夹起同一碗菜,和你一起慢慢从一份米饭里咂摸出甜味儿,不言破彼此间早已看破的孤独,只是静默地看着言笑晏晏后的浓稠黑影。


你不是孤身一人,我和你相对吃同一顿饭,和你一起分解这难解的人生。




金道英眼角有泪光乍现,剔透地流转出千万种光芒。


郑在玹心想:今夜天幕欠人间的一点星辰,现在终于补上了。






他们一起去喝杜鹃花汤。这种来自滇地的奇妙菜品,原本是采下当地新鲜的杜鹃花洗净后,与猪蹄一起用文火细炖慢熬,直到猪蹄被煮得软烂,入口即化为肉稀,汤汁变成醇厚的乳白色既可。


顺着食道流入胃里的浓汤只加了生姜祛除腥味,味道是如此热和鲜美,郑在玹的心仿佛被缓慢熨烫着,在寒气凛冽的冬夜里烧得如同六月正午的骄阳。




“你说说,这寒冬腊月的是从哪弄来这么好看的杜鹃花的。”郑在玹把猪蹄肉含在上颚与舌苔间细细地含,开玩笑似的询问金道英,“这汤比暖气还管用呢。”


“老板总有办法的吧。”金道英也不恼,只是眯着眼笑,“你除了吃饭之外,还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你明白的吧,我指的是任何东西,不只是某种习惯。”




郑在玹沉吟了片刻,决定认真地,真挚地回答这个问题,不回避问问题的他,也不回避回答问题的自己。他终于决定把这件藏在心屉最底层太久,以至于滋生出陈年霉斑的事情拿出来,放在阳光下好好晾一晾。


“有的,有一个人。”




没有惊天动地,没有轰轰烈烈,但追逐的时日太过于长久,郑在玹曾经认为自己永远也无法忘记。




与他相识是在还流行用博客记录日常的年代,当时郑在玹还是一名整日无所事事,恨不得挂在网线上的大学生。某一天他无意间点进一个陌生的博客,为博主的行文和字间喷薄的情感所叹服,禁不住一股子上头的冲动在一篇博文下留了言。


没想到会有回复,而且真挚程度超乎他的想象。于是这样一来二去,郑在玹也尝到了所谓“以文会友”的滋味,本来自己只是闲来无事舞文弄墨一番,不曾想过会真的与这样功底这样厉害的人产生联系,还是以文字为纽带。




这位的博客本来就作为文学博客而小有名气,之后更是愈来愈声名大噪。事实上,他也只是记录了些从日常琐碎中得来的感悟,所写的都是最稀疏平常不过的事物,但禁不住他笔力惊人,深刻隽永自成一派,瑰丽的修辞运用起来心应手,而若古朴简单又有如一块不经雕琢的璞玉,最是难得。


但他与郑在玹相识得早,还是在寂寂无名时就已交换了彼此最纯真的情感,所以即便他已大火,甚至在郑在玹为营生而苦恼时已成功作为新锐作家挣得盆满钵满,他们还是常常通信——兴许是文人的矫情罢,总觉得电子工具所传输的情感不够真挚,更兼彼时的通讯还不至于如何方便。




他会在新书出版前将书稿寄给郑在玹看,请求一些建议,也常在后记中感谢郑在玹这位朋友,以彼此的博客名为隐晦的代号——事实上,他们并未通过真实姓名。郑在玹也常在寄给他的信里讲自己的生活和苦恼,也许是相识时太年轻,也并无现实中的复杂羁绊,只有一根简简单单的线连结着彼此,郑在玹倒反而觉得轻松由此只对他一人倾尽所有毫无保留。




他曾在给郑在玹的信里写道:任何一桩情缘,如果不能激励出另一种角色与规则,以弥补梦土与现实之间的断崖,终究不易被我珍爱。


郑在玹顿时掩卷惘然,回首与他相识的这些年来,自己并没有在爱欲上生出任何心思,有任何思绪也都只是想积攒起来以便书写下来给他看,他对他的情,回望起来竟已深重。


于是郑在玹决定朝他迈出一步。




那时微博已经流行,他也很久没有新作问世,只是断断续续在微博写一些很短的文字,只有与郑在玹不断的私信证明他的留驻。那天郑在玹准备好了一切点开他的头像,却发现他最新发布的微博昭示了离开。


大意是他很久已无法写出令自己满意的文字了,写作赐予他新生的同时也杀死了他,他一旦陷入某种情绪就很难抽身出来,生活得非常糟。他决定离开一段时间去整理生活,归期未定。




于是就这样错过了。郑在玹在之后踽踽独行的漫长时日里越来越深刻地领悟到,他对于自己的意义远非朋友或者爱人可以囊括,灵魂相互深深拥抱得太深太久,以至于肩窝都长成了恰好可以盛满对方眼泪的形状。


可是没有办法,他伸手得太晚,而他离开得太不留情。




时隔多年,郑在玹在一张热气袅袅的饭桌上提起这一桩往事,却不再有锥心泣血的心痛,“我仍然坚持给他发私信,间或写信寄给从前的地址,好像这样我的生活才有了重量。我在他身上曾寄托了太多,以至于他离开了,我的灵魂也缺失了重要的一块。”


“到今年年底,他已经离开整整两年了,这两年里我变了很多,学会了怎样将孤独甘之如饴,也不再苦苦挣扎在过去。”郑在玹眼神辽远,“我开始喜欢吃饭,每一餐都认认真真,想去抓住真实有形的东西来让我心安,让每一天都过得有迹可循。”


“新年到了,我好像终于可以把某些东西好好留在过去了。”他的眼神明亮如艳火,“我是要往前走的。”




他们在这个冬夜相视而笑,郑在玹看到了金道英眼中漫上的泪水,他的神情微微动容,如同一片浮在清水上渐渐展开纹路的干花,在暗昧中迸裂出火花四溅的美。


金道英说:“好羡慕你能把往事记得这么清楚,我不行,我记忆力差到需要去看医生的程度,连回忆都是断断续续的。我真的只是因为太羡慕你有这么好的回忆而哭的,真的哦。”




新年的某天郑在玹正在公司整理年终报告,突然接到了一串陌生电话,本来是挂断了很多次的,但无奈对方打得锲而不舍,郑在玹只得找到一处隐蔽的地儿接了起来。


“您好,请问是郑在玹吗?”听筒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声,“你的朋友金道英不记得家在哪儿了,而且没有带手机,请你过来接他一下吧,我现在在……”




郑在玹迎着风雪赶到时打电话的男人已经离开了,只有金道英一个人立在人潮汹涌的街道重要,仓皇四顾着,非常像一只受惊的小兽,令他乍见心痛。


“金道英!”郑在玹跑得太剧烈,此时有点儿喘不上气儿,只能远远地呼唤他,“我在这里!”




金道英跑过来时郑在玹下意识敞了怀,将他毫无间隙地嵌入了怀里。他可真瘦啊,一排单薄的脊骨倔强地撑着他的皮肤,让郑在玹几乎不敢用力抚上去,只能用掌心烘着暖着,用自己的温度熬化这一身尖刻的骨。


他在怀里哭的非常厉害,郑在玹打开羽绒服领口,将他的头埋进自己深深的肩窝里。他的眼泪炽热得烫人。郑在玹的肌肤仿佛在泪水的浸泡中燃烧起来,身体深处的灵魂遥遥响起沉钝的共鸣,他无法形容这种感觉,好像此刻拥抱的是曾在午夜梦醒时抱膝哭泣的自己。




“别哭啦。”郑在玹轻拍他微微耸动的脊背,语气轻柔,“眼泪都已经把我这么深的肩窝装满了,不准再哭了哦。”






之后两个人仍然是如常生活,交谈着生活,一起吃每晚一顿的饭,谁也没有提及那一场剧烈的恸哭。尽管郑在玹的心理几乎已盛不下对他的疑问,你为什么惧光,为什么鲜少出门,为什么会在深夜独自跳一支舞,为什么会丧失记忆到记不得家在哪里的程度?


可终究还是避讳着什么而没有问出口,直到腊月二十八郑在玹收拾行李回父母家过年,面对着选择独自在家度过整个新年的金道英,也只是始终欲言又止。




“快回去吧,一路顺风。”离开时金道英送他到小区门口,一张发红的笑脸裹在厚厚的毛线围巾里,看起来毛茸茸的非常暖和,“有些事情不久你就知道了。”




大年三十郑在玹吃过年夜饭后躺在床上看烟花,零点的钟声已经响过,突然想起还没有给金道英发新年祝福,从枕下摸出手机本想打开微信,却发现手机突然弹出了一项通知——他设成特别关注的那个微博开始直播了。


人震惊到极致竟然是失语,郑在玹颤抖着手指点开通知,整个人僵成了一块坚冰——话不能说,身不能动,只有大脑同窗外的烟花一并炸成了一束束冷冷的余烬。




“久违地跟大家问好了,祝大家新年快乐。”屏幕里金道英的笑容是他所熟稔的,连眼角扬起的弧度和他预想的分毫不差,“想告诉大家一声,我回来了。是啊,真的已经很久了,我终于回来了。”


“两年前我被确诊为抑郁症,所以才会不告而别。事实上,在那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生活得很不好,没有办法调节情绪,失眠到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记忆力差到记不得家在哪的程度。我一度觉得我要活不下去了,只有一位挚友的联系能让我勉强吊着命。”


“我花了两年的时间走了很多地方,坚持治疗吃药,渐渐好了一些,去年年底我回国定居,没想到遇见了一位很特别的人。”他连尾音都是带着笑意的,“他很喜欢吃饭,而我每天都他一起吃,真的很神奇哦,我在吃饭里,在他身上重新获得了我生病后失去的东西。”




“现在我已经好转了很多,大家不用担心我,对我来说,每天好好吃饭,跟最爱的人保持联系就是最好的良药,而且每天都在这样做。”


“最后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健康康。”金道英在最后连连挥手,眼角泛起和煦的红色,“每天都能好好吃饭,和最爱的人一起。”




好的,每天都好好吃饭,和最爱的人一起。




郑在玹在直播关闭后给金道英播了电话,电话接通了,两边的人却都不说话。暗夜阒寂无声,而春季正悄无声息地来临,雪封枝桠里的每一粒花苞被点醒,郑在玹可以想象他眉间含笑起伏,一张细致匀净的脸令自己频频想就此尘埃落定。




“喂,你现在在干什么,在吃饭吗?”郑在玹怕他会在电话那边哭出来,而自己又没法给他盛金豆豆,只得先开了口询问他。


“早吃过啦,你不在难道我就不能吃饭了嘛。”




“行,我知道你不会委屈自己的。”郑在玹只觉得心底一片澄静,现下怎么笑都是开怀的,“那明天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




一起吃饭吧,和我一起吃饭吧,把今后你人生里的每一餐交付予我,把今后你所有的时间托付给我,酸甜苦辣咸有我和你一起品尝,怎样都不会太糟。


我们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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